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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1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1-03-19 09:27:33   作者:教师工作部   浏览次数:

各教学院(系):

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,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《关于实施2021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在线点播培训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我校2021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参与一流专业建设、一流课程建设和专业认证工作的一线教师,承担与培训内容相同或相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均可申请。

二、培训方式

1. 教师发展中心对报名情况审核后,各教学院(系)通知相关教师按照文件要求参加网络培训。

2. 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,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,《关于实施2021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在线点播培训的通知》。

三、报名要求

1. 名额要求。各教学院(系)结合实际,统一组织教师报名,每院(系)限报5已报名但未能完成2020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的教师,不能参加本次培训。

2. 选课要求。各教学院(系)教师根据教学需求、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师发展实际,自愿报名,但所报课程须为相近或相关课程。每人选报不超过2门(2个课程组合),报销额度600元费用超额、与自身专业或教学发展无关的课程,学校不予资助。

3. 时间要求。各教学院(系)在3月25日前将本单位汇总表电子版(见附件2)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,汇总表纸质版经教学院长(系主任)签字后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 达到培训要求并获得由网培中心颁发“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”(电子证书,学员可在网上自行打印)的教师,学校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,并将培训学时计入继续教育专业学时。

2. 未能完成本次培训课程的教师,学校不予资助其2022年的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费用。培训合格的教师,自行打印培训证书、学时证明和发票到教师发展中心登记并报销有关培训费用,培训报销截止日期是2021年7月10日,逾期不再办理。

联系人:周汶术

办公室:行政楼514室

邮箱:282059960@qq.com

电话:029-88382236

教师发展中心

202131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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